关于下发《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规定 2016-08-30 16:45 宁夏广播电视台

关于下发《宁夏广播电视台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要求,特制定《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宁夏广播电视台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要求,特制定《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宁夏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我台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宁夏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尤艳茹  张锋

副组长:马跃  牛中奇  田宝贵  张泉慧  焦克俭  寇大峰  刘宏

成员:付宁生  胡毅  张晓花  葛昌萍  张荣德  代银国  王育文  杨东风  田海波  王明祥  张春华  周新文  王东  尹翔  郑丽华  李丽  高武  张俊萍  孔峥  冯磊  郭大丰  王彦林  江凡  金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付宁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落实权责清单公开。认真梳理我台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我台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公开,及时更新。完善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二)做好重大决策公开。实现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外,通过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渠道,公开相关内容,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责任单位:办公室、新媒体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

(三)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开我台和台属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执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新媒体发展中心)

(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我台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罗山转播台、新媒体发展中心)

(五)做好重要文件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新媒体发展中心)

(六)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公开我台人事任免、公开招聘、行业人才评审情况。(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新媒体发展中心)

(七)做好依申请公开。根据社会公众、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依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相关信息。进一步做好政务咨询投诉受理工作,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新媒体发展中心)

(八)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务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防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情况。(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职能处室、新媒体发展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台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分管,办公室督导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承办。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年汇总报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二)落实任务分工。牵头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未明确牵头部门的事项作为共性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台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各部门单位按时上载发布相关重要文件等信息,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反馈,保证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网络传播29060158 宁新备003号
Copyright © 2006 - 2024 NXT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