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出台政策保障城镇百姓住房

吴忠 2013-09-16 08:35 吴忠新闻网

  日前,红寺堡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就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保障面积、政策支持、房屋来源、申请审核程序及租赁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说明。

  该办法明确规定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暂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个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能力购买商品住房的引进人才和新就业人员,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即被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2012年,红寺堡区建设成套公租房582套,公租房供应数量严重不足。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红寺堡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让住房困难“夹心层”拥有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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