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宁法普组[2022]1号)和《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宁夏广播电视台第八个五年法治教育宣传实施方案》(宁广台党发[2022]9号)工作要求,特制定《宁夏广播电视台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 宁夏广播电视台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