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发布“十一”“中秋”消费警示

今日宁夏 2020-09-25 09:55 宁夏日报

“十一”“中秋”双节即将到来,预计我区购物、旅游、餐饮以及购房将迎来消费小高峰。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出行,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9月18日,宁夏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结合近期消费投诉热点,发布节日消费警示。

节日期间,实体经济与网络购物平台的竞相促销,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注重商品品质,切忌贪图便宜、盲目消费、造成浪费。消费前,详细了解促销规则。消费后,要索要并妥善保管票据或电子凭证。

由于目前国外疫情形势还比较严峻,建议消费者选择在国内、区内旅游。出行前充分了解目的地及沿途必经区域的对外开放、疫情防控以及景区预约等情况。避免到人员过度密集的地区旅游。自驾出行前要对车辆进行必要的保养和检查;通过网络预定门票、住宿以及车辆服务时,选择信誉度高的平台消费,确保行程变更时可以正常退费。旅游期间,要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关注公共卫生安全。

中秋佳节临近,各式月饼开始点缀节日市场。随着微信朋友圈、视频带货等网络销售模式的兴起,“定制”“养生”“私厨”等“网红月饼”令人应接不暇。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区分诸如“海鲜月饼”究竟是“海鲜味月饼”还是“海鲜肉月饼”等。

节日期间,消费活动集中,宁夏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要保存好消费凭证、收据、付款信息等。产生消费纠纷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记者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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