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公示

公告公示 2020-06-17 16:28 宁夏网络广播电视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有关规定,宁夏广播电视台对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环高速以北约3.7km处、典农河旅游路以西、第二农场渠南侧,十三五移民安置区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公顷(约12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广播电视无线发射系统、节目传送系统、卫星地球站系统及其上行发射系统、一座300m广播电视发射塔、机房及附属用房10234m2,项目总投资29999.3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电磁辐射影响

根据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本项目广播电视塔周围水平地面电场强度贡献值均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规定的单个项目所致电场强度管理限值5.37V/m的要求;预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的要求。各环境保护目标处公众所受电场强度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地球站各天线水平方向场界以外区域地面功率密度预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的要求。地球站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处公众所受电场强度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2)大气

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道路固化、对运输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堆场遮盖等措施后,施工场地边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m3,对项目周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运行期的废气主要是职工食堂餐饮油烟废气;在食堂厨房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大于85%,将餐饮油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中型规模饮食业单位规定的小于2mg/m3后通过管道向屋顶排放,周围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本项目设置的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燃油废气中含有烟尘、SO2、NOX等气态污染物,运行次数极少,一般发电时间也较短,废气排放量很少,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3)废水

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期加强环保管理,严禁直接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体,防止造成污染。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保证排放水质达标,然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浇灌和道路泼洒。冬季将回用水采用罐车运至附近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向厂区外水体排放处理后的回用水。

(4)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使用施工机械,合理制定施工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以上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在技术上可行。对施工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经围挡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村庄声环境影响轻微。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轻微。

(5)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废物以及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应运送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遗留在现场的金属要及时回收。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与食堂的厨余垃圾。场区设垃圾筒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及时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再由环卫工人运至垃圾处理场;厨余垃圾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企业签订协议,由其运输处置。本项目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更换后即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选址合理,社会效益明显。工程实施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建设内容、规模、设备均符合产业政策;污染治理措施可靠有效。因此,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1km范围内的居民为主;

(2)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4)对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5)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3)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张博

邮箱:342859749@qq.com

联系电话:18509513477

传真:0951-5117066

7、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宏良

邮箱:47799173@qq.com

联系电话:13363852771

传真:0311-85912166

宁夏广播电视台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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