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影视频道部总监、副总监公告

公告公示 2020-03-05 11:52 宁夏网络广播电视台

根据工作需要,宁夏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影视频道部总监、副总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宁夏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的基本情况

宁夏广播电视台为自治区党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12月,现有职工3100人(含两个集团公司和离退休人员),现拥有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网站5大传播媒介,有5套广播频率和5套电视频道,全天播出90小时,节目覆盖宁夏全境和周边省区,宁夏卫视覆盖总人口达9.59亿。影视频道是宁夏广播电视台正处级内设机构,现有职工45人,主要负责影视剧、综艺节目的播出,负责制作、播出与频道定位相符的栏目、节目和大型活动,负责频道的管理和运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

(一)影视频道部总监1名

(二)影视频道部副总监2名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能力带领影视频道干部职工在确保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完成宁夏广播电视台党委核定的保底经营目标和其他目标管理任务,并确保频道现有人员队伍稳定。

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影视频道部总监

(1)中共党员;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1~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干部);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媒体工作的经历;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已满,并无犯罪记录。

以上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

2.影视频道部副总监

⑴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1~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干部);

⑵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媒体工作的经历;

⑶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已满,并无犯罪记录。

以上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0年3月23日。

2.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到宁夏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http://www.nxtv.com.cn/)下载《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撰写2000字以内的个人业绩材料和《竞聘方案》,并提供个人身份、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及受处分情况的材料。除了《竞聘方案》在竞聘时现场提供外,其他材料需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宁夏广播电视台组织人事处邮箱ztrs001@163.com或发传真至0951-5117055。应聘者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只能填写一个职位,竞聘不上总监者,可参加副总监的竞聘。超过报名规定时间,不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

3.竞聘影视频道部总监者,须在《竞聘方案》中明确经营收入竞标值、频道运营、综合管理等内容;竞聘影视频道部副总监者,须在竞聘方案中体现如何配合总监完成经营收入和其他各项目标管理任务等内容。

4.咨询电话:0951-5117055  5117052

(二)资格评审、确定和公布竞聘人选

宁夏广播电视台成立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人员个人业绩,讨论提出参加竞聘的人数比例,并按照确定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提请宁夏广播电视台党委会研究后,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在宁夏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三)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竞标、竞聘演讲与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1.成立专家组

为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和专业性原则,此次招聘成立以宁夏广播电视台班子成员为主的7人专家组,负责竞聘打分。

2.召开竞聘大会

按照先总监、后副总监的顺序开展竞聘。选拔出的总监可以提名副总监人选,在竞聘成绩中赋予一定的分值。

⑴总监职位竞聘

采取由参加竞聘人选现场开标和演讲的方式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演讲结束后,由专家组结合竞聘岗位向竞聘人选提问,现场提问和问答时间共为8分钟。之后,专家组根据竞聘人选的标的、演讲和回答问题等情况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标的占70分、演讲和回答问题共占30分)。

⑵副总监职位竞聘

采取由参加竞聘人选现场演讲的方式进行。演讲时间为8分钟,演讲结束后,由专家组结合竞聘岗位向竞聘人员提问,现场提问和问答时间共为5分钟。之后,专家组根据演讲和回答问题等情况进行打分。对于总监提名的人选,在直接加40分的基础上,专家组打分占60%(满分为100分);对于总监没有提名的人选,专家组打分占100%(满分为100分)。

(四)核查、考察、公示、组织决定、聘任

宁夏广播电视台党委根据竞聘情况,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四必”要求核查、考察、公示、组织决定、聘任(聘任期为3年)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五)签订聘用合同

影视频道总监、副总监聘任后,宁夏广播电视台与频道班子成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期内频道运行管理政策

宁夏广播电视台对影视频道推行频道制改革,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赋予频道以下“四权”:

(一)节目权

允许频道根据频道定位和市场需求,自行调整或开办节目、栏目、活动及运营线上、线下项目,日播、周播或季播等固定节目报总编室备案。允许频道按照《宁夏广播电视台外购节目管理规定》自主进行节目采购。

(二)经营权

宁夏广播电视台鼓励影视频道自主经营频道资源。为便于市场开发,经营合同签约权下放频道总监,分管台长签批、计划财务处备案。经营性收费和广告价格应严格遵守宁夏广播电视台经营价格标准。

(三)人事权

1.内部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任免权

允许频道根据节目内容、创新研发、经营创收等需要,自行设置内部机构并任免负责人。其中,编辑部主任(正科级)职位为自治区编办核定,由频道在组织人事处指导下履行任免程序;其他内设机构负责人由频道任免和调整,任免和调整情况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2.用人自主权

频道班子任职半年内,须保持现有人员队伍稳定。半年后,可以根据现有人员年龄结构、业务素质等实际,向台党委提出不超过频道总人数20~30%的人员分流申请,经台党委同意后,分流人员在组织人事处的指导下,在全台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人员分流后,频道净流出人员台核减50%的人员成本,允许频道以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解决用工不足的问题。

3.薪酬分配权

频道在完成宁夏广播电视台核定的季度收入的前提下,允许打破现有人员的在编、聘用身份和收入分配制度,自主制定内部薪酬发放标准和考核分配方案,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在聘期内,频道要确保台核定的人员成本全部用于职工的工资、津贴及各种险金的支出。频道内员工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银川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财务权

频道财务管理实行“分季考核、分月结算”,在年度目标任务核定的收支额度范围内,分进度执行把控,按宁夏广播电视台财务流程审签。季度收入不达标,支出按相应比例扣减,超目标完成收入指标,按超收政策核付,按原财务流程签字支付。频道支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由频道总监负责。当年支出必须在当年完成。聘期内,频道的场地、设备使用、水暖电气等其他费用与宁夏广播电视台其他部门执行标准一致。

六、聘期内目标任务和考核政策

宁夏广播电视台对影视频道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聘期内的目标任务如下:

第一年:频道在宁夏广播电视台核拨经费900万元(其中,人员成本540万元)的基础上,完成不少于350万元的经营收入。第二年:频道在宁夏广播电视台核拨经费不变的基础上,完成不少于500万元的经营收入。第三年:频道在宁夏广播电视台核拨经费不变的基础上,完成不少于900万元的经营收入。频道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部分,由频道自行支配。此外,频道须完成宁夏广播电视台当年下达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其他任务。

宁夏广播电视台对影视频道实行定期考核管理制度。频道总监、副总监每年需缴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首次缴纳风险抵押金是在宁夏广播电视台党委下发任职通知前,总监、副总监分别缴纳5万元和3万元。

聘期内,影视频道班子须完成目标任务。如第一年未完成目标任务,没收频道班子成员风险抵押金,频道班子成员全部免职,宁夏广播电视台将重新启动选拔工作。年度内,如出现重大导向错误和节目格调低俗等问题受到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通报批评的(经宁夏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审批的广告内容除外),出现重大技术制作和安全播出责任事故产生重大恶劣影响的,经宁夏广播电视台党委会研究决定,没收频道班子成员风险抵押金,频道班子成员全部免职。

七、聘期内班子成员的人事管理政策

(一)对聘任到总监、副总监岗位的宁夏广播电视台内在编人员:

1.如符合以下任职资格之一,按照正处级行政级别管理,享受正处级的各项待遇。

⑴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⑵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如符合以下任职资格之一,按照副处级行政级别管理。担任总监者,享受相当于正处级的各项待遇;担任副总监者,享受副处级的各项待遇。

⑴担任七级管理岗位(含正科、栏目负责人)3年以上;

⑵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如以上两类任职资格均不符合者,不按照正、副处级进行行政管理。担任总监者,享受相当于正处级的各项待遇;担任副总监者,享受相当于副处级的各项待遇。免职后按台干部政策执行。

(二)对聘任到总监、副总监岗位的宁夏广播电视台内和外单位聘用人员,分别享受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各项待遇。解聘后,台内聘用人员按台干部政策执行。台外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被解聘的,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保留相应待遇。

(三)对聘任到总监、副总监岗位的外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宁夏广播电视台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工龄视为台龄。对在三年聘期内表现特别优秀的,可向自治区人社厅等部门争取作为优秀人才予以引进。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竞聘过程中,资格评审结果、竞聘大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请应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951-5117067 5117063,监督邮箱:ztjcs12@126.com。

宁夏广播电视台

2020年3月4日

宁夏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影视频道部总监、副总监报名登记表.doc 

网络传播29060158 宁新备003号
Copyright © 2006 - 2024 NXT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