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公告公示 2018-01-29 18:43 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农民生活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97.9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8.7%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82.9万户,占84.7%;拥有2处住房的12.5万户,占12.8%;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2万户,占1.3%;拥有商品房的11.9万户,占12.1%。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石)木和砖混结构。住房为砖(石)木结构的56.3万户,占57.6%;砖混结构的30.3万户,占31.0%;钢筋混凝土结构的5.4万户,占5.5%;竹草土坯结构的3.6万户,占3.7%;其他结构的2.2万户,占2.3%。

1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

二、饮用水

71.9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73.5%;13.7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4.0%;4.9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5.0%;1.8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1.8%;5.0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5.1%;0.1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0.3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3%。

2饮用水情况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13.8万户,占14.1%;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0.8万户,占0.8%;使用卫生旱厕的10.7万户,占10.9%;使用普通旱厕的70.8万户,占72.4%;无厕所的1.8万户,占1.8%。

3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3.6辆,摩托车、电瓶车96.5辆,淋浴热水器64.8台,空调2.2台,电冰箱81.1台,彩色电视机104.1台,电脑13.0台,手机231.9部。

4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79.8万户,占81.5%;主要使用电的52.8万户,占53.9%;主要使用柴草的20.0万户,占20.4%;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9.1万户,占19.5%;使用其他能源的0.7万户,占0.8%;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3万户,占0.3%;主要使用沼气的0.1万户,占0.1%。

5主要生活能源构成

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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