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宁夏广播电视台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要求,特制定《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宁夏广播电视台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要求,特制定《宁夏广播电视台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宁夏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我台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宁夏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尤艳茹 张锋
副组长:马跃 牛中奇 田宝贵 张泉慧 焦克俭 寇大峰 刘宏
成员:付宁生 胡毅 张晓花 葛昌萍 张荣德 代银国 王育文 杨东风 田海波 王明祥 张春华 周新文 王东 尹翔 郑丽华 李丽 高武 张俊萍 孔峥 冯磊 郭大丰 王彦林 江凡 金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付宁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落实权责清单公开。认真梳理我台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我台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公开,及时更新。完善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二)做好重大决策公开。实现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外,通过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渠道,公开相关内容,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责任单位:办公室、新媒体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
(三)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开我台和台属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执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新媒体发展中心)
(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我台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罗山转播台、新媒体发展中心)
(五)做好重要文件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新媒体发展中心)
(六)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公开我台人事任免、公开招聘、行业人才评审情况。(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新媒体发展中心)
(七)做好依申请公开。根据社会公众、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依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相关信息。进一步做好政务咨询投诉受理工作,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新媒体发展中心)
(八)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务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防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情况。(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职能处室、新媒体发展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台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分管,办公室督导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承办。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年汇总报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二)落实任务分工。牵头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未明确牵头部门的事项作为共性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台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各部门单位按时上载发布相关重要文件等信息,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反馈,保证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