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清单式”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

中卫 2014-06-23 09:33 中卫日报

  “97分!我得了优秀!”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的李夏丽在院内刚发布的《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上看到自己的成绩,激动地跳了起来。此次提交评查的76件案件中,有67件被评为优秀案件,9件被评为合格案件,无不合格案件和错案。“自从有了格式化办案流程操作清单这个‘法宝’,办案过程中全面提醒我们对照清单所列内容逐项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成绩较上季度有了明显提升。”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沈璐说。

  这里所说的“法宝”,是市人民检察院依照院内制订的“规范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办案规定,制作的规范的格式化办案操作“清单”。

  “清单”严格从案件受理、相关文书制作、证据材料收集等各个办案程序和环节,列明具体办案步骤、办案责任、审批权限和办案时限等,办案人必须对照操作清单所列内容逐项落实。环节齐备、简洁醒目的办案操作清单,在每起案件受理之初就附有一份,干警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清单”流程进行操作,每项内容落实后,在空格内进行标记,时刻提醒干警规范办案操作流程,保证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执行、有记录、有反馈,有效避免了文书不全等执法办案流程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全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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