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经济适用住房增值收益入专户

石嘴山 2014-04-23 09:31 石嘴山新闻网

日前,我市住房保障部门专户已收缴到第一单经济适用住房增值收益,即购买时间满五年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缴纳的20%增值收益。

近年来,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日趋活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占有较大比例。之前由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相关文件未出台,成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的一大障碍,多数人只是双方私下签订买卖协议。这种交易行为不仅为买卖双方留下了纠纷隐患,同时也不利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根据《石嘴山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我市要求购房人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按照届时公布的课税指导价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差价,扣减购买时缴交的税费后的20%向政府补交房屋增值净收益等价款。

这一政策的出台,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规则,同时20%增值收益缴入住房保障专户,为今后建设保障性住房注入了新的资金来源。(通讯员 吴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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