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部门联手防控狂犬病

今日宁夏 2014-02-14 09:13 新消息报

  今后,不论您是否养宠物犬,这条消息都与您有关,因为由犬只引发的狂犬病,正严重威胁着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13日,自治区卫计委下发通知,将通过一系列举措,防控狂犬病。

  按照方案,具体防控措施为:城市犬只严格施行拴养或圈养。犬只主人因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携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并不得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网吧、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各县(市、区)应加强对城乡流浪犬只的管理,至少建立一个流浪犬收容场所,定期收容和处置流浪犬只;卫生计生、公安、畜牧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建立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台账,及时办理“动物免疫证”,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预防接种情况,提高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率;发生动物狂犬病疫情或人间狂犬病疫情的地区,将在疫情发生后一周内,对病犬以及病犬密切接触的犬只进行彻底捕杀;各地设置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做好狂犬病暴露后伤口的处理、狂犬病疫苗和免疫被动制剂的接种,做好犬只免疫和捕杀工作人员的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狂犬病俗称“疯狗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狂犬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狂犬病疫情蔓延和流行,自治区卫计委、农牧厅、住建厅、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以提高人间狂犬病和动物间狂犬病监测质量,提高兽用狂犬病疫苗免疫覆盖率,进一步规范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工作等。到2014年底,建立覆盖全区犬只饲养登记管理系统,六成有主犬只纳入登记管理;全区范围内犬只疫苗免疫覆盖率≥20%;所有县(市、区)城镇至少建立一家人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一半以上的乡(镇)建立人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六成以上居民知晓狂犬病防控知识。

  3月,人社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启动研究将暴露后人群医疗处置、狂犬病疫苗接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以提高疫苗接种率。(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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