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美丽宁夏”网络作品大赛实施方案

公告公示 2013-09-13 18:25 宁夏广播电视总台

为充分调动网民的积极性,用网民的视角展现美丽宁夏,同时为网民搭建交流与展示的平台,推动我区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定于2013年9月11月举办美丽宁夏网络作品大赛。

一、活动内容

围绕美丽宁夏的主题,通过协调各方力量,以网络作品大赛形式组织和动员广大网民运用图片、音视频、Flash动画等多种方式,围绕宁夏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人文风情等进行摄影、平面设计、动漫、影视创作,从不同角度展示宁夏之美,宣传展示宁夏建设的新成就、回汉各族人民和谐幸福的美好生活。

二、作品形式

大赛分设摄影、平面设计、动漫、视频四种体裁同步进行,并分别进行优秀作品评选。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因著作权纠纷产生的后果由参赛者本人自行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摄影类。数码、胶片摄影作品均可。作者可对画面尺寸、构图、色彩进行适当修饰,但不可以对主要元素进行偏离原作的添加或消除等PS技术处理。以JPG电子格式提交,宽度限定在1000像素以内,高度自适应,并配文字说明。原片作者自行保留以备后用。

2.平面设计类。平面、3D效果的形象海报、公益广告均可。充分发挥作者的想象力进行创作,也可在现实素材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设计软件及画面尺寸不限,以JPG电子格式提交,宽度限定在1000像素以内,高度自适应,并配以文字说明。原文件作者自行保留以备后用。

3.动漫类。动画、漫画作品均可,动画以Flash格式为主,漫画以JPG格式为主。要求原创,内容紧扣主题。动画作品中使用非作者本人原创的素材数量不得超过整部作品内容的1/3,如因素材使用导致的著作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素材及原文件作者自行保留以备后用。

4.视频类。以原创DV作品为主,紧扣主题,可适当加入渲染特效增强视觉效果。作品可先传至优酷、土豆、酷6等网站,然后转载到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平台。素材及原文件作者自行保留以备后用。

三、承办单位

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五市党委宣传部、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宁夏黄河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四、活动步骤

1.活动启动阶段。2013年9月18日。协办单位各媒体、网站发布本次大赛活动启事、方案,同时链接本次大赛的专题网页及作品征集入口。

2.作品征集阶段。2013年9月18日-10月31日。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开设本次大赛专题网页及作品征集平台,并链接活动启事、方案及相关作品上传细则,方便网民投稿。

3.作品初评阶段。2013年11月1日-11月10日。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类别,通过作品浏览量以及网民点评等综合因素对各类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并确定进入复评的作品。

3.作品复评阶段。2013年11月10日-11月20日。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评选,并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名单和名次,在各媒体、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1月20日-30日。

五、组织宣传

1.欢迎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或分管单位、行业的集体、个人积极参赛。

2.大赛期间,各协办媒体对本次大赛的主要节点做宣传报道。各媒体网站均要在首页第一屏突出位置统一安放活动标识(LOGO)、活动名称和发布活动启事。

3.各协办媒体网站要采取多种措施与形式宣传推广活动,以吸引更多网民参与。

六、奖项设置

1.四类作品奖项设置。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对获奖者颁发奖金、证书及获奖作品集光盘。

2.奖金设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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