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吉俊成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免去哈 莹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乔同福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天芳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任命吉俊成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田生利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任命哈 莹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何 海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免去王和山的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职务;
任命张苏安为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四、任命贺 耀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朱德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云韬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庞立强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王 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谭晓云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