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团委“十不准”剑指铺张浪费

吴忠 2013-01-25 09:56 吴忠日报

  近日,吴总市团委结合工作实际,向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团组织提出并印发“十不准”规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

  面对提出并印发的团市委领导到基层调研不迎送、不陪同,团市委任何活动不空泛、不铺张,信息报道不浮夸、不虚假,公务接待不浪费、不饮酒,逢年过节不互拜、不送礼的“十不准”规定,团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向团员青年传达学习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要把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列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各级团组织和专职团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在团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记者 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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