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1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上岗

石嘴山 2012-10-15 11:58 法治新报

石市1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上岗
监督政法工作反映群众意见
  

  10月12日,石嘴山市委政法委聘任罗少忠、胥云峰、哈德林、黄建农、冯晓亭、张兰玉、王献海、代正兴、张远鸿、支幸福10人担任政法系统执法执纪监督员,向他们颁发聘书,同时出台《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和工作职责。

  据悉,执法执纪监督员重点对政法机关及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廉政建设、遵纪守法、服务态度、警容风纪、警车私用、乱停乱放等情况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反映、转递群众对政法机关和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检举、控告,以及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定期参加有关会议。根据执法执纪监督员当年工作业绩和履职情况,由市委政法委年终给予补助和奖励。

  有权力也有监督。办法规定,凡是利用执法执纪监督员职权和身份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的、为亲朋好友办私事被举报或被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收回聘书、证件的同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年内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聘请单位相关邀请活动的、半年以上未提过任何意见和建议的、工作单位和年龄的变化以及身体健康等因素导致不便于履职的,市委政法委有权取消执法执纪监督员资格,收回聘书、证件。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两年,即2012年10月至2014年9月,期满后自行解聘。(记者 张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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