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美电子支付世贸争端

财经新闻 2012-07-18 16:4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安蓓 王希 吴雨)世贸组织日前散发了美国诉中国电子支付世贸争端案专家组报告。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争端案的进展将对中国电子支付市场产生影响。未来中国可能会面临更多服务贸易争端,应加强通过磋商和对话来解决。

    作为此次争端案涉及的中方机构,中国银联17日回应称,将一如既往联合银行卡产业各方,大力推进银行卡的普及应用,并努力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满足日益国际化的市场需求。

    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方关于银联市场地位的指控,认定涉案措施没有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中国市场;驳回了美方关于外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跨境方式提供服务的主张;认定外国服务提供商在中国设立商业存在须满足中方服务贸易减让表的有关设立要求。但认定涉案服务属于中方承诺开放的“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中方应给予外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说,专家组认定涉案的电子支付服务属于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开放的“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中方对此持保留意见。

    2010年9月15日,美国提起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指控中国与电子支付服务有关的措施违反了中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具体承诺,包括要求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必须标注“银联”标识,加入银联网络;要求收单机构标注“银联”标识,加入银联网络;要求中国境内终端机具都能够受理所有“银联”标识卡;要求由“银联”来处理所有涉港澳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等。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实现银行卡全国联网通用,方便持卡人使用银行卡,不是基于市场竞争的考虑。”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李成钢说。

    此次中美争论的关键点是涉案企业的电子支付服务在服务贸易的归类中属于美方坚持的“支付和汇划服务”,还是中国认为的“清算和结算服务”。

    中国入世时承诺开放“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包括信用卡、签账卡和借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包括进出口结算)”,而没有承诺开放“清算和结算服务”。

    双方争论的另一焦点是,中方相关涉案措施是否违反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中国市场,使银联占据垄断的市场地位。

    对此,中方抗辩称,即便按照美方归类,中方入世时只对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服务做出承诺,而中方对设立商业存在有一定条件要求,包括申请从事人民币业务前,要在中国营业3年,且在申请前连续2年盈利。

    VISA等国际组织在国内并未设立相应的商业实体。很多双币卡同时有VISA、万事达或银联标识,是以跨境交付方式发行的银行卡。

    VISA与银联的争端近年加剧。一个是世界最大的信用卡和旅行支票联盟组织,在中国市场却止步不前;一个是后起之秀的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国际市场进展迅猛。双方利益冲突引燃渠道之争“战火”,最终演变为国家层面的贸易争端。

    按照WTO争端解决程序,当事方可在专家组报告散发后60天内提出上诉,上诉机构通常在收到上诉通知后3个月内作出裁决。争端解决机构通过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构成案件最终的裁决。若不上诉,专家组报告就是最终裁决。

    李成钢说,商务部正对报告进行评估,下一步将根据评估结果以及美方后续动作,决定是否上诉。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说,服务领域的开放有很多具体条件,特别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尺度不同。中国银行卡市场总体还是开放的。这一领域的争端应更多通过磋商和对话来解决。

    此次电子支付争端案是继美欧加诉华金融信息案、中美出版物案市场准入案之后,涉及中国的第三起服务贸易争端。由于WTO历史上针对服务的争端较少,规则如何解释存在很大争议空间,而一个新的案件可能会对相关领域的规则作出澄清。

    李成钢表示,此次争端将对WTO服务贸易规则的解释造成很大影响。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服务贸易本身实力很强,未来这些贸易伙伴可能会更多地将关注目光投向中国服务市场,不排除未来涉及服务贸易的争端有增加的可能。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相对于其他金融产业,银行卡产业处于接近客户信息的核心,与金融信息安全关系更加紧密。应在安全有保障、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有序、审慎地推进银行卡对外开放。

    何伟文说,这一争端案背后是贸易利益的争夺。跳出案件看,参与争端解决的过程,将使中国世贸诉讼的观念和理念以及对世贸规则的理解有很大提升。同时,如何利用好世贸规定对发展中国家承诺的待遇,应做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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