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棚户区改建偷工减料

石嘴山 2011-03-23 23:30 宁夏广播电视总台18:30《全区新闻联播》(广播)

      记者今天(3月23号)从有关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2010年下半年全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对135家企业进行了建设行政处罚。

     据统计,2010年下半年我区共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不良行为44起,涉及各方责任主体41家。全年共对135家企业进行建设行政处罚,并按照相关规定将通报单位的不良行为载入全区建筑业信用体系数据库中,依据不良行为评价标准进行扣除企业相应分值,作为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数据留存。

     其中,由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金凤文化商业广场,存在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经抽查四层梁、柱箍筋弯钩弯后平直长度不符合抗震构造要求;由宁夏机械化总公司建设的石嘴山河滨棚户区改建工程,存在构造柱主筋焊接不同心,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由宁夏机械化总公司建设的恒昌新天地D1号车库,擅自使用无资质商品混凝土;由吴忠市利通建筑工程公司建设的星月美食广场扩建工程,擅自使用无资质商品混凝土;宁夏新月建筑有限公司建设的银川旺元集团兰花花大酒店12号公寓楼,钢筋分项工程存在钢筋直径、制作、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抗震构造的钢筋制作安装不符合要求,构造柱不按抗震规范要求设置;吴忠市东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东方秦韵二期17号楼,现场抽查有钢筋“瘦身”设备,私自将规定标准钢筋擅自拉长,主体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设的西吉大滩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存在混凝土冬季施工措施不到位现象等。

    据介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年将大力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动态化监管工作,重点对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质量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工程质量投诉。特别是要强化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重点落实确保工程建设结构安全、抗震设防和节能环保等功能质量的专项措施和制度,强化事前监督检查控制,确保每套住房结构安全质量和功能环境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宁夏广电总台记者 王静)

网络传播29060158 宁新备003号
Copyright © 2006 - 2024 NXT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