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垂直化

吴忠 2010-03-12 08:49 宁夏网

  ●撤销直属党委纪委、县(区)乡镇纪委专职书记岗位
  ●实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管理体制
  ●内设机构缩减58%,平均3个乡镇设1个分局

  撤消直属党委纪委、县(区)乡镇纪委专职书记岗位;实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管理体制……记者3月11日从吴忠市纪委了解到,该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垂直化管理,此举让纪委书记告别杂事缠身的“万金油”职能。

  吴忠市委今年第3次常委会通过 《吴忠市市县 (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请自治区纪委、编办审查同意。据此,该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大部门 “扁平化”管理模式,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现有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撤销直属党委纪委、县 (市、区)乡镇纪委专职书记岗位,分别由市、县 (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胡东升告诉记者,按照“不削弱纪检监察力量、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要求,纪检行政改革着眼于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层级过多、力量分散、专职不专的问题,着眼于解决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乏力问题,从体制上改变了过去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摊子大、战线长、人手缺、监督难等问题,收到了五指握拳的实效。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单位是监督、指导与被监督关系,加大了对县直部门和乡镇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重要事项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领域的监督,改变了过去被同级党委和所辖单位管理和领导的历史。

  通过理顺派驻管理机制,该市对市直61个部门和县(区)直属部门、乡镇实行集中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管理体制,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市纪委监察局由以前12个室缩减为5个;撤销乡镇纪委书记岗位,乡镇纪委书记由专职副书记兼任;平均3个乡镇设置1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成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社会稳定和谐的“助推器”。(记者 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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