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

宁夏新闻 2009-06-17 08:58 宁夏网

●保险品种增加番茄、葵花、枸杞、长红枣
●保险区域扩展到全区各市、县(区)及农垦国有农场

宁夏日报讯 (记者 杨超)昨天,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获悉,为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宁夏保监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农牧等部门联合制定《2009年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目前已开始实施。

与以往相比,今年的试点方案明确了“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的经营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在风险管理方面,种植业、林果业的赔付责任在当年保费的3倍以内封顶,其中赔款在当年保费的1倍(含1倍)以内,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保费的1至2倍(含2倍)以内,由保险公司与政府平均承担;赔款在当年保费2至3倍(含3倍)以内,由保险公司与政府按1比2的比例承担。养殖业的赔付责任在当年保费的5倍以内封顶,其中赔款在当年保费的2倍(含2倍)以内,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保费的2至3倍(含3倍)以内,由保险公司与政府分担;赔款在当年保费的3至5倍(含5倍)以内,由保险公司与政府按1比2的比例承担。

同时,在去年确定的温棚、小麦、水稻、玉米、压砂西瓜等10项试点品种保险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番茄、葵花、枸杞、长红枣。此外,温棚保险的区域由中部干旱带及南部山区8县(区)(不包括泾源)、银川市、吴忠市城区、中卫市城区、农垦局连湖农场扩展到全区各市、县(区)及农垦国有农场。此外,《方案》明确提出,对养殖业保险因发生高传染性疾病导致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付。

此外,去年规定了财政补贴承保的具体数量,如能繁母猪仅13.2万头、奶牛36万头,致使一些投保率较高的险种,部分农民受限制无法全部投保。而一些投保率较低或因故暂未开办的险种,补贴额度又没有使用。因此,今年去掉了财政保费补贴承包规模的限制,进一步扩大财政保费补贴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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